郑州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发布者:张佩璇发布时间:2025-05-08浏览次数:10

郑州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性质:民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第六条 学      制:3年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兰州路16号

第九条 学历证书: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郑州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班子副职担任,小组下设置办公室,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各项工作,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要求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招生对象:已通过河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条 考试分数:考生总成绩达到河南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四条 身体条件:体检依照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性别比例:男女性别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我校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

第五章 招生计划

十七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

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5年招生总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审核确定后的招生计划由我校通过招生信息网、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按河南省规定的录取批次,全部进行网上录取。

第十九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进档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安排专业时,对专业志愿采用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总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0.5+专业省级统考成绩×1.25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专业课成绩也相同者,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加分政策按河南省制定的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登录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查询电话查询登录学校招生网页查询寄发通知书等。

第七章 奖、助、贷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具体项目标准为: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第二十四条 开设“绿色通道”:对被我校录取入学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一律办理入学手续,此部分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个人意愿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20000元。

第二十五条 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校相关部门提供岗位,供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勤工助学。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

第二十六条 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二十七条 学院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15600/生·年工业机器人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集成电路技术专业学费为14800/生·年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专业学费为13800/生·年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现代物流管理、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专业学费为12800/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学年。

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附  

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郑州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学校通讯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兰州路16号

邮      编:450000  

学校网址: https://www.zzvcae.edu.cn

邮      箱:zvcaezs@126.com

联系电话:0371-6865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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